
期刊简介
《中国医药科学》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,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医药专业学术期刊。国内刊号:CN 11-6006/R,国际刊号:ISSN 2095-0616,邮发代号:82-519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为本刊亲笔题写刊名;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、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、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名誉会长何鲁丽为本刊题词:“办好中国医药科学杂志,促进医药科技创新与交流”。《中国医药科学》杂志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,建立了由桑国卫副委员长出任名誉主任,全国人大常委、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王陇德院士出任主任;全国政协常委、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大宁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孙隆椿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院协会会长曹荣桂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会长彭玉出任副主任, 60多位医药卫生主管部门、行业学(协)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的领导和30 多位 “两院”院士、首届“国医大师”出任顾问的顾问委员会;同时还建立了由1000多位医药科研、医药教育、临床医护等领域的知名专家、学者出任编委、审稿专家的编委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。《中国医药科学》立足医药科研、教育和临床研究前沿,面向海内外医药卫生界及相关行业,及时、准确地宣传我国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政策与法规,客观、全面地报道医药卫生科研进展和行业发展动态,积极、快速地发布国内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新思路、新理论、新观点、新发现、新技术、新成果、新方法、新措施、新经验等原创论文,全方位、高密度、大容量地传递医药科研资讯,广泛而深入地促进中外医药学术交流。
论文发表的共同一作,评职单位是否认可?
时间:2024-05-21 13:47:05
在职称论文的发表之路上,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身份,如独立作者、第一作者,甚至是共同第一作者。那么,当论文署名为共同第一作者时,评职称的单位会认可吗?
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,相信很多人都有过“共同一作”的经历,无论是为了评职、评奖评优,还是为了硕博毕业、求职。但近年来,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评价和认可,似乎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。有些单位在招聘和评定职称时,不再过分强调“共一”与“一作”的区别,而有些单位则对“共一”的认定非常严格,只认可“物理位置第一作者”。
我们知道,一篇文章背后往往有多个作者,每个作者都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,但贡献大小各不相同。根据贡献的大小,作者们会有一个明确的排名,从前到后依次为第一作者、第二作者、第三作者等。当两位作者的贡献相当且最大时,他们就会被列为共同第一作者。但这样的署名方式是否会被评职称的单位认可,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单位的具体规定。
从定义上来说,共同一作是与第一作者并列的作者,他们理应享有同等的地位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各种原因,共同一作的认可度并不总是那么高。例如,A和B是共同一作,但A的署名位置在前,B在后。尽管A和B都是第一作者,但在一些单位的评价体系中,A可能会被视为真正的第一作者。
有人可能会说:“那我宁愿当二作,也不想做共一,这样至少心里有个底。”但事实上,共同第一作者的方式正在逐渐被学术界所接受和认可。特别是在顶尖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中,共同一作的含金量越来越高。比如北京某知名大学的相关领导就表示,现在各学科领域的高水平论文主要还是发在国际顶刊上。对于很多普通博士来说,独立一作可能并不现实,但共同一作同样能体现他们在研究中的贡献和学术潜力。因此,他们更看重期刊的质量和在顶刊上发表的文章。
以上就是对“共同一作,评职单位是否认可?”这一问题的解答。希望这些内容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。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,欢迎随时咨询云平文化在线编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