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期刊简介
《中国医药科学》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,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医药专业学术期刊。国内刊号:CN 11-6006/R,国际刊号:ISSN 2095-0616,邮发代号:82-519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为本刊亲笔题写刊名;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、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、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名誉会长何鲁丽为本刊题词:“办好中国医药科学杂志,促进医药科技创新与交流”。《中国医药科学》杂志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,建立了由桑国卫副委员长出任名誉主任,全国人大常委、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王陇德院士出任主任;全国政协常委、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大宁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孙隆椿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院协会会长曹荣桂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会长彭玉出任副主任, 60多位医药卫生主管部门、行业学(协)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的领导和30 多位 “两院”院士、首届“国医大师”出任顾问的顾问委员会;同时还建立了由1000多位医药科研、医药教育、临床医护等领域的知名专家、学者出任编委、审稿专家的编委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。《中国医药科学》立足医药科研、教育和临床研究前沿,面向海内外医药卫生界及相关行业,及时、准确地宣传我国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政策与法规,客观、全面地报道医药卫生科研进展和行业发展动态,积极、快速地发布国内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新思路、新理论、新观点、新发现、新技术、新成果、新方法、新措施、新经验等原创论文,全方位、高密度、大容量地传递医药科研资讯,广泛而深入地促进中外医药学术交流。
口腔医学杂志征稿启事
时间:2023-09-04 15:11:14
本刊为口腔医学学术性刊物,主要报道国内口腔医学领域基础与临床研究的最新成果、经验和动态,旨在为广大从事口腔医学的临床、教学、科研人员及在校学生提供本专业前沿信息,促进我国口腔医学界的学术交流和口腔医学事业的发展。本刊设有基础研究、临床研究、调查研究、口腔预防研究、病案分析、述评、综述等栏目,欢迎广大口腔医学工作者踊跃投稿。来稿请注意下列要求。
1.投稿方式:本刊实行网上投稿、审稿、收/投修稿及校对校样稿,请作者登录本刊网站,注册后投稿。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,以便联系。投稿后本刊会通过E-mail随时通知您稿件的处理进展情况,作者登录到投稿系统后,系统也会显示稿件所处的阶段。来稿请用电脑Word排版(具体格式可参考“下载中心”栏稿件模板)。在线投稿的同时请邮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,加盖公章,另汇审稿费100元/篇。根据国家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,作者给本刊投稿需要认可本刊的版权转让协议。故请在投稿同时于我刊主页上下载“版权转让协议”,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签字后寄至本刊编辑部。可与单位介绍信等一并寄出。
所有编辑部给作者寄送的文件资料按对方(作者)付费发快递,请作者支付。
自在线投稿系统启用以来,已不再接受纸质文稿。
2.基本要求:文稿应具科学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;要求资料真实,数据可靠,论点明确,文字通顺。文稿篇幅以3500字以上为宜。
3.来稿如系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或攻关项目,请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注明基金编号,并在正文最后附上具体的基金课题名称,本刊将优先考虑发表;对有前瞻性及创新性的原创文章,本刊设有绿色通道,也将优先发表。
4.文题:力求简明并能恰当地反映文章的主题,中文文题一般不用英文缩略语,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,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含意一致,以不超过10个实词为宜。
5.作者署名: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,作者单位名称(至科室)和邮政编码及通信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脚注于题名页左下方。作者应限于参与文章工作并可对文章内容负责者。
6.摘要: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及3~5个关键词,摘要应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、结论4个部分,以第三人称书写,中文摘要300个汉字左右。英文文题、作者姓名(汉语拼音)、作者单位、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应与中文相对应,作者姓名全部列出。
7.正文各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,并分级标出,如1、1.1、1.1.1。
8.医学名词:以最新版本的《医学名词》、《英汉医学词汇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为准。
9.图表、数字:图请附于文后,按在文中排列的先后次序编码。线条图要求清晰流畅,关系准确。照片要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,病理照片须显示典型病变并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,图解文字尽量精炼。文中注明相应插图位置。表格采用三线表,数据应准确无误,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要一致,一般以两位为宜。图表须有中英文标题,图与照片的题目及说明应有中英文对照。统计学符号、数字、计量单位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。
10.缩略语:题名一般不用缩略语;首次出现英文缩略语时,请先标出其中文全称,再用括号注明英文全称及缩略语。
11.参考文献:按GB/T 7714-2005《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,依照其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。参考文献反映文献阅读量及稿件质量,5年内文献比例不宜低于2/3,参考文献总数最好不低于20篇,综述在35篇以上为宜。
12.来稿请自留底稿,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。自投稿后6个月仍不能在网上查询到录用或修稿通知,则稿件仍在审阅处理中;作者如欲另投它刊,请先与编辑部联系。
13.经审稿后拟刊用的稿件请作者按退修时提出的退修意见一一修改、复核。修改稿件时请最好将修改处用红色做标记,以便编辑部清楚知道您的稿件在哪些地方做了修改。修改稿通过投稿系统的收/投修改稿上传回编辑部,必要时在意见答复栏填写答复审稿专家和编辑部的意见。修改稿如超过2个月不能修回,应通知编辑部,否则视为自动撤稿处理。同时务必注明联系电话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备用。修改稿在规定时间的2个月不返回者,视为自动撤稿。
14.作者通过系统收到校样稿后,请仔细核实,并对编辑部的意见逐一作出答复。稿件确定刊登后,请按通知支付版面费。刊出后酌付稿酬并赠当期期刊2册,如无特殊说明,稿酬及杂志均寄给第一作者。
15.来稿如有获奖情况务请及时通知本刊,本刊将根据获奖级别证明予以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