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医药科学杂志

期刊简介

      《中国医药科学》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,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医药专业学术期刊。国内刊号:CN 11-6006/R,国际刊号:ISSN 2095-0616,邮发代号:82-519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为本刊亲笔题写刊名;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、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、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名誉会长何鲁丽为本刊题词:“办好中国医药科学杂志,促进医药科技创新与交流”。《中国医药科学》杂志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,建立了由桑国卫副委员长出任名誉主任,全国人大常委、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王陇德院士出任主任;全国政协常委、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大宁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孙隆椿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院协会会长曹荣桂,卫生部原副部长、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会长彭玉出任副主任, 60多位医药卫生主管部门、行业学(协)会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的领导和30 多位 “两院”院士、首届“国医大师”出任顾问的顾问委员会;同时还建立了由1000多位医药科研、医药教育、临床医护等领域的知名专家、学者出任编委、审稿专家的编委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。《中国医药科学》立足医药科研、教育和临床研究前沿,面向海内外医药卫生界及相关行业,及时、准确地宣传我国发展医药卫生事业的政策与法规,客观、全面地报道医药卫生科研进展和行业发展动态,积极、快速地发布国内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的新思路、新理论、新观点、新发现、新技术、新成果、新方法、新措施、新经验等原创论文,全方位、高密度、大容量地传递医药科研资讯,广泛而深入地促进中外医药学术交流。

    

中国初级卫生保健杂志征稿启事

时间:2023-08-08 10:17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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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初级卫生保健》杂志创刊于1987年,历时30余载,刊行400余期,是国内唯一一本以研究初级卫生保健理论、政策、技术方法为内容的综合指导类期刊,曾被评为“全国优秀科技期刊”“中国期刊方阵双百期刊”。现被《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》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》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(全文版)》等多家数据库收录。

Q:投稿时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吗?

A:凡涉及本单位实证研究和经验总结的来稿须提供单位介绍信,并加盖单位公章(对信件进行低分辨率拍照,将其附在稿件Word文档后或以附件形式上传,无须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)。如涉及保密问题,需提供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。其他投稿不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。

Q:我在杂志网站已经完成投稿了,想修改怎么办?

A:如果您投稿成功后还想修改,请联系编辑部,由责任编辑在本刊网站给您发出修改通知后,您将修改后的稿件重新上传。

Q:投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
A:(1)本刊刊登稿件以作者在本刊网站投稿为准,因此作者在投稿中一定将相关信息写全,如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基金名称、通信作者等。

(2)作者投稿后即会收到审稿费通知,本刊审稿费每篇50元,作为本刊外审专家的劳务费;作者投稿成功后请尽快按通知要求汇审稿费并到网站进行登记,我单位财务收到审稿费后本刊开始审稿流程。

    (3)论文作为课题或基金项目成果的,请将低分辨率拍照证明材料附在WORD文档后或在本刊网站以附件形式上传。

 

Q:我的稿件已经投了1个多月了怎么还没有消息?

A:我们审稿周期是3~4个月,如果您的稿件不符合本刊收稿条件或同行评议专家不认同,我们会及时作退稿处理。如果您着急,也可以给编辑部打电话,我们会尽可能加急处理。

 

Q:我投了稿为什么马上就被退稿了呢?

A:如果投稿内容与本刊主要报道方向偏离较远,为了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,我们会尽快退稿或建议您转投他刊。请您在投稿前查询本刊过往发表的文献,以做到有的放矢。

 

Q:我的投稿已被贵刊录用,但还没到刊出时间,可以给我开正式录用证明吗?

A:如果作者投稿经本刊三审审核通过,我们会给作者发送稿件录用通知及版面费通知。在杂志未刊出前,如果作者需要也可以给作者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正式录用通知。

Q:我投稿后怎么知道是否需要修改?

A:我们杂志审稿实行三审制,每个审次会根据审稿情况提出修改建议,编辑在加工稿件过程中也可能发现问题而提出修改意见。总之,如果稿件需要修改,我们会在投稿系统给作者提出修改意见,并给您在系统中留的电子信箱发送邮件,因此,您在投稿后随时关注网站状态和您的电子邮箱即可。